昆建通〔2011〕266号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17家估价机构进入2011年昆明市
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及房屋征收部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昆明市城镇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昆房(2009)74号)的规定,由房地产评估专家、中介管理部门、四区、三个开发(度假)区拆迁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评议小组,于2011年8月22日,对22家(其中2010年已进入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的17家和新批准的5家)申请进入我市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选库的估价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服务质量、内部管理、人员结构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根据评议小组的意见,确定17家估价机构进入我市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备选库。(名单附后)。
未进入备选库的估价机构,不得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的评估业务。
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