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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制定方案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浏览量:  2009-08-18  【 】【打印】【关闭
       目前,昆明市中小学校舍有相当部分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它防灾要求,校舍危房年自然增长率在0.8%左右。为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昆明市制定出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方案》。在全市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计划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虽然国家和省未要求将幼儿园及学前教育列入此次工程实施范围,昆明市统筹考虑仍纳入排查鉴定范围,规划改造待时机成熟再行安排。9月30日前,昆明市按要求将全面完成校舍选址安全排查、建筑安全排查、建筑安全鉴定,并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昆明市新建校舍将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安全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为切实加强领导,昆明市成立由市长张祖林任组长、副市长廖晓珊任常务副组长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并实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的县长、区长、主任作为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安排、督促和指导各项工作;有关牵头职能部门和项目学校校长(园长)作为具体工作责任人,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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